阳光学院图书馆总服务台工作条例
时间:2018-06-24

总服务台是图书馆为读者服务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做到:

一、坚持“热情服务、读者第一”的服务宗旨,接待读者热情主动、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二、服务台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日800-2200(星期四<14:00-17:30>闭馆整理内务,不对外开放),工作人员每天要提前到岗做好开馆准备工作。

三、熟知本馆机构设置、藏书布局及相关业务规章制度,娴熟解答读者咨询;指导读者正确使用图书馆的各种设施,提高读者的借阅效率。

四、办理图书借还、预约、催还和读者离校手续,办理图书丢失、违章处理等相关手续。做好借还书规则的宣传、解释工作,收集、转达读者意见和建议。

五、定期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做好藏书结构、流通情况、读者借阅动态调查。

六、每天下班前应将读者归还的图书移送到工作间,交书库管理员分类、上架。

七、注意门禁和大厅的安全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工作;保持服务台干净、整洁。

八、完成馆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