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阳光学院图书馆自习室管理规定
时间:2022-04-20

图书馆自习室是供所有入馆读者学习的场所。每位读者都拥有使用自习室的权利,同时也都有维护公共秩序和保持环境卫生的义务。使用自习室的读者应服从管理并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日8:0022:00;请读者遵守开放时间,闭馆前请自觉离馆。

二、读者应自觉维护自习室的秩序,讲文明讲礼貌,自习座位随来随用,不得用书包、书本等物品占座位。

三、管理好个人物品,图书馆对读者遗留物品不负保管责任,个人物品离开时须全部带走,每晚闭馆后,自习室将进行全面清理、打扫,以保证次日正常开放。

四、读者在室内不得大声喧哗,手机应调到静音状态,不得在自习室内大声接听。

五、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随意在墙上张贴,不得将食品带入自习室;严禁抽烟、用火。

六、爱护桌椅设备,不得随意挪动,严禁刻划桌椅墙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