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阳光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时间:2023-08-28

为了给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读者和公共财产的安全,读者到本室需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时间为:每日8:10-21:40

二、读者在借阅书后光盘时,通过抵押校园一卡通(学生)或登记教师借阅证号可借出随书光盘,抵押的一卡通待还返光盘时取回。

三、每台电脑只供一人使用。上机过程中出现故障,请立即报告工作人员,读者不要擅自处理,更不得随意拆装。

四、读者需遵守国家法律,不得利用公众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和集体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六、读者不得在电脑上玩游戏,不得利用网络发布、转贴、查阅、复制和传播迷信、淫秽、色情、赌博、凶杀、恐怖等影响社会秩序、侵犯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害信息。

七、读者不得下载黑客程序,从事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

八、保持室内安静、整洁、文明,不要高声喧哗;严禁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