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学院滨海校区图书馆 开馆有关事项
1.新馆地址
阳光学院(福州滨海校区)A区
A2-104 A2-107 A2-108 A2-109
2.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
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实时通知调整开馆时间
3.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5806072113石老师
17347801783王老师
4.馆藏分布

5.借阅规则
凡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离开图书馆者,将以窃书论处。窃书情况一经查实,当事人须作书面检查,并暂停三个月的借阅权,通报其所在单位和校学生工作处。
(一)借阅账号密码
读者证:学号
密码:身份证后六位
(二)借阅规则
图书馆根据读者类别对借阅图书数量和借期进行设置,凡超期未还图书,则按照《阳光学院图书馆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6.阅览管理
1.注意个人仪容仪表,提倡文明举止,自觉维护公共秩序。不携带零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等杂物,不乱涂乱画,不随意移动阅览桌椅;不得用物品占据阅览座位,离开时请带走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2.请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书包和其他物品。
3.严禁在馆内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图书馆。
4.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手机请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
5.爱护书刊及公共财产,正确使用电脑、检索机及其他馆内公用设备。如有疑问,可向工作人员咨询。损坏公物的,须按规定赔偿。
6.遵守图书馆相关规章制度,违反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遇紧急情况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地从紧急通道疏散。
7.借阅违规处罚
一、外借图书逾期归还者,超期30天内按每册图书0.10元/天收取滞纳金,超期30天以上按每册图书0.20元/天收取滞纳金,读者缴纳滞纳金手续在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
二、发现图书遗失,读者应积极寻找并及时与图书馆总服务台联系;若无法找到,按照以下方式赔偿:
1.自购
读者可自购ISBN号、书名、作者、出版社等信息相同的正版图书抵赔,且图书价格不得低于丢失图书的价格。如没有原版,可购买新版或再版的相同图书抵赔,考试类图书根据时效性可购买最新版相同图书抵赔。
2.现金赔偿
复本只有一本的,按原书价10倍赔偿;
复本二本以上的,按原书价5倍赔偿;
遗失成套多卷本中的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价格赔偿。
对任意涂画、污损、割页、撕扯图书条码等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按遗失图书的标准处理,并暂停一个月的借阅书籍权限,同时通报其所在的二级学院。污损图书、期刊和报纸的要赔偿(0.5元/页),污损严重者按原书价5倍赔偿。
8.图书漂流点借阅规则

地点:
1.A1、A2实训楼


2.生活社交空间

3.多功能研讨室

4.一站式学生服务中心

5.宿舍楼一楼

6.社团活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