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根据学校调整优化本学期期末教学安排,结合图书馆实际工作情况,现将期末借还图书的相关通知具体如下:
1.读者借阅图书在2022年12月3日(含3日)至下学期开学期间出现超期的,图书馆将在下学期开学后认定图书超期具体免罚日期,凡在此期间产生的超期滞纳金一律免罚;
2.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限定时间内归还超期图书的,可携带所在二级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到图书馆总服务台办理相应免罚手续;
3.2022级新生执行“阳光阅读”所借阅的图书在本学期末无法达到借期满15天要求的,可于下学期开学后归还,图书馆认定其完成“阳光阅读”上学期的借阅任务。
阳光学院图书馆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