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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图书馆关于教职工归还图书的相关通知
    时间:2020-11-02

    各二级学院、机关部处,各直属单位:

    由于受疫情的影响,部分教职工所借阅的图书已处于超期状态,图书馆对于收取图书超期滞纳金做以下通知:

    1.凡在20201130日(含30日)之前归还所借的图书,借阅期在2020110日前未超期的,一律免收滞纳金。

    2.凡在20201130日(含30日)之前归还所借的图书,借阅期在2020110日前已超期的,滞纳金收取截止时间为2020110日。

    3.凡在20201130日(含30日)之前未归还所借的图书,则不享受免收取滞纳金的相关政策,按照图书管理系统里显示的实际金额收取。

    特此通知

     

                                阳光学院图书馆

                                2020112